监管机构如何看待之现状 今年下半年,出台了无车承运相关政策,各地试点方案、试点单位也陆续确定,还有多场会议、论坛、峰会对无车承运进行探讨,行业人士也纷纷写文章探讨无车承运的实质,大家普遍地认为,实际上,无车承运在我国是既成事实,大部分物流运输业态都是在从事无车承运的业务;那么,为什么行业多年既成事实,而从**监管机构角度来说却是不合法呢? 2004年道路管理条例,对运输企业是要求一定的运输车辆和相应的经营资质,从**监管来说,采购一定的固定资产能保证服务质量,在一定程度上,也是促进国家车辆生产、销售;从经营实业的角度,也是鼓励行业从业人员保证服务的能力;过去的企业实力评估,车辆等固定资产也是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;而且,政策的制定有一定的时代性,十余年以前,个体户还没有能力直接买货车,车辆主要还是由单位持有;所以,方方面面都影响了原来道条对物流公司自有车的要求。 当然,一定不是到了今年,监管部门才意识到无车承运是常态,可能早在多年前,大家都心知肚明了,但管理的惯性和惰性,以及政策制定和修改是牵一发动全身,影响太广,所以一直未改。